供暖时间:每年12月1日——次年3月25日(将根据具体室外温度进行调整)
供暖范围:办公楼、宿舍楼、门岗
暖气开放时间:上午4:00——9:00
下午4:00——9:00(办公楼下午不再开放)
1、成立供暖管理小组:
组长:伯青松
设备保障组:王国兵 初大伟
督察组:邹新春 曲鹏
协调员:夏梓淞
组员:各部部长
2、如遇寒流来袭,将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供暖时间;有太阳或室外温度较高时,将减少供暖时间。保证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5℃,不高于21℃。
3、不得随意长时间开窗通风,全体员工均有义务保持温度防止热量流失。
4、宿舍楼将人员集中,减少宿舍使用数量;不住人的宿舍、不使用的办公室关闭暖气。
5、供暖机房需保证供暖季循环泵不停机,防止低温冻结;水压保持在3.5—4.5KG,水温≦60℃。
6、机房专人负责管理,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,各部门专人负责上报温度,监察部加强巡视检查的力度。
7、冬季未经允许禁止使用空调。